发布者:侯忠文律师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7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曹X系某村村民,于2020年2月某天同邻居鲍X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后曹X情急之下操起身边的木棍殴打鲍X背部及侧肋,造成鲍X轻伤,随后曹X经传唤到案,后被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曹X的亲属于案件发生后联系到辩护人,辩护人认为,曹X与鲍X系邻里纠纷,多年的邻居关系积累的矛盾突然爆发,情绪难以自控,其在案件发生后经传唤到案构成自首,且承认犯罪事实,并在侦查阶段办理了取保候审,社会危害性较小,情节较轻。另外,对于受害人鲍X的民事赔偿部分,曹X积极支付了鲍X的医药费及相关损失赔偿。
综上,辩护人制定了详细的辩护方案,并向公诉方提供了量刑意见以及开庭时的辩护意见,在努力之下,委托人曹X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赔偿民事损失20350.2元(受害人民事主张五十一万余元),本案成功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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