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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无罪辩护实录

作者:孙建华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31次举报

前不久,收到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通知,当事人李某某(化名)去天津办理了解除取保候审手续。至此,历时一年多的李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经过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团队的辩护李某某最终无罪处理案件有了一个满意的结果。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李某某以涉嫌“诈骗罪”被天津公安机关从家带走。李某某被抓捕后,李某某家属来到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委托律所刑事业务团队的律师介入该案。

周智刑事业务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下午五点驱车天津次日在身着全身防护服的情况下到天津某看守所会见李某某会见结束后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了解案件情况并为李某某申请取保候审但很遗憾的是公安机关不同意对李某某取保候审。

通过跟公安机关沟通案情,以及会见李某某核实案件情况,团队律师初步熟悉了该案件的基本案情。考虑到网络诈骗相关罪名涉案人员拘留后报捕率非常高,团队律师也开始着手准备一旦报捕向检察机关申请不予批准逮捕的相关工作。

2021年4月1日,侦查机关以李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在“愚人节”当天收到公安机关报捕的消息,团队律师讨论案情时也说到不会是愚人节玩笑吧。当然,刑事案件没有玩笑可言

2021年4月3日是清明假期,考虑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材料相对较少以及三天清明假期对案件的影响团队律师认为承办检察官可能放假前就会提审李某某,乃至初步决定是否逮捕李某某。时间紧、任务重,2021年4月2日,团队律师凌晨四点便驱车赶往天津,联系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案情,果不其然,跟承办检察官见面后,承办检察官告知刚刚提审完李某某,团队律师趁热打铁,详细向承办检察官陈述对李某某不予批准逮捕的理由,并向其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

2021年4月7日,团队律师收到检察机关通知对李某某不予批准逮捕,同日,侦查机关对李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后,面对并明朗的案件走向,团队律师继续多次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并重点从李某某不明知、主观故意欠缺的角度入手来分析李某某的行为不宜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22年3月下旬,李某某收到侦查机关撤销案件通知李某某无罪尘埃落定

律师提示:

随着公安部门加大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相继开展了涉及“手机卡、银行卡”违法犯罪为重点的“断卡”行动,抓获了大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嫌疑人。很多行为人为贪图一时之利,掉进了“帮信罪”的陷阱,轻则影响征信,重则牢狱之灾。

律师提示,不要出租出借身份证、银行卡(信用卡)、银行账户(对公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手机卡等个人私密信息,更不要替他人提现,以免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敬畏法律,切莫碰触法律的高压线。


孙建华律师,刑事辩护专业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业务范围包括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代理等,尤其擅长经济类、虚开增值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日照
  • 执业单位: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1120********8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