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之间发生纠纷,想要起诉到法院,如何选择案件的案由?
根据我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涉及医疗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为两大部分,主要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其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间,又设置了两个下级案由,即为“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和“医疗产品责任纠纷”。我们以案例来分析各种案由的不同:
案例1: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案情介绍:2015年3月7日患者黎X因“左足纤维瘤病”就诊上海某医院。3月12日行左足纤维瘤氩氦刀冷冻消融术。7月5日患者因左足纤维瘤病术后组织坏死再次入住医方。给予抗感染、伤口换药、红外线照射等治疗,症状无改善。8月20日患者于外院行左足底扩创+足底内侧动脉蒂皮瓣转移修复术。
上海市医学会认为,医方予氩氦刀冷冻消融术治疗,术后出现感染范围较大,局部创面缺损是由于肿瘤周围正常组织冻伤所致的较大面积的损害,医方仅考虑防止肿瘤复发,未考虑冻伤面积大,无法愈合的问题,以至于患者最终只能采取皮瓣移植治疗。医方术前无告知、无预判,使患者丧失知情选择权。关于患者病灶大小、位置等均有医方病史记载。PET/CT显示信号异常7cm大小,并不代表肿瘤实际大小,患者足纤维瘤反复多次手术治疗,组织增生疤痕亦可出现异常信号影。医方行氩氦刀冷冻消融术治疗纤维瘤时,应按照诊疗规范,严格控制针数、范围,防止冻伤面积过大无法愈合。出现感染后亦应积极处理。鉴定意见为:1、本例属于对患者人身的医疗损害。2、医院在医疗活动中存在左足底肿块复发治疗不当的医疗过错,与患者黎庆目前足底疤痕、足趾功能受限的人身损害存在因果关系。3、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患者黎庆的人身损害等级为三级戊等,对应XXX伤残。4、本例医疗损害医方的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
法院据此判决被告赔偿原告黎庆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住宿费、误工费合计148,83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律师说法: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4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若要医疗机构承担责任,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患者与医院存在诊疗关系,2、患者有损害后果,3、医疗机构存在过错,4、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中,患者的损害后果(除死亡外),医院疗机构的过错,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一般都需要通过鉴定来证明,如果没有法院规定的推定过错情形,如果拒绝鉴定将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