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火灾致房屋受损索赔难,侯丹妮律师代理原告成功获赔
摘要
邻居家施工引发火灾,自家被烧,保险公司赔了大部分,但室外装修、租房、食宿等损失却没人管。被告还推脱说“火是施工队放的,跟我无关”。侯丹妮律师代理原告,精准锁定被告作为接受劳务一方的雇主责任,成功帮客户拿到相应赔偿。
正文
一、火灾殃及邻居,保险赔了大部分,剩余损失谁来担
原告与被告系邻居。被告将自家房屋拆除重建工程交给无资质的田某,田某又转包给无资质的窦某,窦某安排陆某、段某施工。施工中,段某在防水施工时使用喷枪加热溅出火花,引燃周围可燃物,造成包括原告家在内的多联排房屋烧损。原告家房屋、室内装修、室内财产损失严重。保险公司赔付后就房屋、室内装修、室内财产部分向被告提起了代位追偿。但原告家还有室外装修、火灾后临时食宿、租房租金、公证费、鉴定费等损失未获赔偿。原告委托侯丹妮律师起诉,要求被告赔偿。
二、侯丹妮律师锁定雇主责任,被告追加他人抗辩被驳
被告辩称火灾是施工人员造成,自己不是直接侵权人,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并申请追加施工人员、物业公司等为第三人。侯丹妮律师指出:被告将拆除重建工程交由无资质的田某负责,与田某形成劳务关系,田某又转包给窦某施工,窦某安排的施工人员造成火灾,窦某形成的劳动成果客观上由被告接受,被告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对火灾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承担后可另行追偿。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未支持被告追加第三人的请求。针对房屋、室内装修、室内财产损失,侯丹妮律师尊重保险已赔付的事实,重点主张未被保险覆盖的室外装修、临时食宿、租金、公证费、鉴定费等损失。
三、法院判决支持多项损失,为客户挽回相应赔偿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对火灾引起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室外装修损失、火灾后临时食宿费、租金损失、公证费、鉴定费,均属合理损失,予以支持。房屋、室内装修、室内财产损失因保险已赔付且超出实际损失,不予支持。停车费、简易家具、利息等诉请因证据不足或未实际发生,未予支持。
最后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室外装修损失、临时食宿费、租金损失、公证费、鉴定费等各项合理损失。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结尾
侯丹妮律师提醒,火灾等侵权案件中,若损失已由保险公司部分赔付,侵权人仍应赔偿未获保险覆盖的合理损失。接受劳务一方对提供劳务者造成的损害承担雇主责任,不能以“火是别人放的”为由推脱。律师应帮助客户区分保险赔付和侵权赔偿,精准主张各项损失。侯丹妮律师在侵权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善于从复杂责任主体中锁定赔偿义务人,为客户争取最大权益。
侯丹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