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最高额抵押+最高额保证怎么追?侯丹妮律师代理某银行约90万授信纠纷,优先受偿+连带责任双落地
案件背景
某银行与借款人马某、共同借款人张某签订授信协议,约定最高借款金额约9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三年,年利率6.525%,逾期罚息利率为执行利率上浮50%,未付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某贸易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借款人马某、张某提供最高额抵押。银行实际放款后,借款人逾期。截至起诉前欠本金80多万元、罚息近15万元。
律师办案经过
侯丹妮律师重点审查授信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及抵押登记。她发现最高额担保的“最高限额、主债权确定期间、保证期间”是本案关键,于是逐项核对合同条款和登记记载,确认银行在最高限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应在最高额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庭审中,借款人对借款事实无异议,她仍坚持提交放款凭证、欠款明细和担保材料,确保法院对担保范围作出明确认定。
最后结果
法院判决借款人共同偿还本金80多万元及罚息并继续支付罚息;某贸易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银行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律师心得
侯丹妮律师指出,案件的每一个步骤都需要谨慎对待,不能为了走程序而忽略细节的审查。最高额担保案件要看主合同,和最高额保证等从合同、还需要提供最高额抵押、登记证明和债权确定期间的全部证据,避免程序疏漏影响执行。
侯丹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