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本案系员工起诉公司拖欠工资提出离职,但在职期间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仅有微信聊天记录,工资条(不全,且没有公司人员签字或盖章),部分工资微信转账证明等。
我方请求:1,确认劳动关系;2,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3,双倍工资差额;4,补发工资等。
二、办理过程
本案是三名员工同时找到我们,要求起诉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支付赔偿金或补偿款,我经过询问和后续沟通,充分了解案情和查看证据后,提起劳动仲裁,员工不服仲裁裁决要求继续到法院起诉,本律师继续代理起诉后获得另当事人满意的生效判决,公司未上诉,已经主动履行判决款项。
三、本案判决结果
一、确认原告XXX与被告大连XX有限公司在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3月3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告大大连XX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XXX支付2020年2月工资6367.82元、2020年3月1日至3日的生活费144.8元;
三、被告大连XX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XXX补发2020年1月扣发的油补388元;
四、被告大连XX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XXX支付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3月3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2469.94元;
五、被告大连XX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XXX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727.66元;
六、驳回原告XXX的其他诉讼请求;
七、驳回被告大连XX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本案点评及建议
1.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劳动合同和无疑是确认劳动关系主张工资等最有利和最直接的证据,但并不是唯一证据。在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积极搜集并提供其他能证明实际提供劳动,是公司员工的证据,以便法院确认劳动关系。
对于公司一方,应在入职时与劳动者签订条款完备的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能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2.关于迟延支付工资的问题
部分公司管理不够规范或图省事,工资仅以财务人员微信转账式或现金形式发放。劳动者应注意保留其他工资支付的相关证据。
对于公司一方,公司对于工资支付标准和工资支付情况等承担主要举证责任,否则可能存在不利的后果。因此应尽量规范工资支付,不能迟发和少发工资,否则极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本文系作者代理的真实案例,如需转载请与作者联系)202XXXX0625
侯丹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