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印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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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专职律师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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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天开车溅路人一身水,违法!

作者:吕印超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50次举报

在积水路段行车溅到行人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是故意溅水的

违法情节将更严重

此外,很多情况下

行车被溅的对象不仅是路人

还有可能是同行车辆

高速行驶的车辆溅起的水花

是能遮挡住后车整个挡风玻璃的

容易引发追尾事故

一旦发生事故

将由溅水车辆负全责


吕印超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毕业后曾就职于北京尚伦律师事务所,现为山东晟韵律师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菏泽
  • 执业单位:山东晟韵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620********2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