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刘霞律师 时间:2022年02月08日 122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年前代理的一起支付宝上借款引发的纠纷收到胜诉判决书,法院判决被告小李除去偿还原告小王借款本金,还应向小王支付借款利息和违约金。
案情是这样的:小王和小李是好朋友。2020年6月,小李从小王的支付宝借款三万元,借期一年,小李承诺借款到期后利息由他偿还。2020年9月开始小李又绑定小王的支付宝亲情卡用于消费,至2021年2月小李通过小王的支付宝亲情卡累计消费五万元未按期还款,这时小王发现小李已去外地工作。情急之下小王要求小李签订电子合同,合同中对借款数额以及利息进行确认,并对违约金做出约定。但是合同签订后小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还款。虽然小王一再催促,小李的借口一直是没钱。
小王说,他是一时糊涂,小李借钱时他只考虑是从支付宝消费,不用借现金,就随口答应了,压根没想到小李会不还钱。
办案过程:
1.双方签订的电子合同;2.小李在小王支付宝的借款记录;3.小李在小王支付宝亲情卡上的消费记录;4.小李支付宝还款记录;5.与案件有关的微信聊天记录。
二、继续收集证据
1.在微信上确认电子合同签订情况;
2.在微信上确认支付宝借款数额、亲情卡逾期未还数额及利息;
3.小王与小李签订电子合同的过程刻盘留存。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所有诉求
提醒:支付宝亲情卡不要随意借给他人绑定,一旦他人消费后不还款,需要本人承担还款责任,另外也要警惕不法分子通过绑定支付宝亲情卡实施诈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