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刘霞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01日 240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2年8月初男方李某和女方王某经人介绍认识,第一次见面后彼此印象不错,但却没有闪婚的打算。这时男方李某家传来消息,村里要拆迁,如果拆迁前结婚,女方将户口迁到男方家,女方就能分到安置平方,如果分配安置房前孩子出生,孩子也能分到安置平方。
2012年9月初,双方在认识不到一个月领证结婚,一年后儿子小王在分配安置房前出生,根据拆迁政策,女方王某、孩子小王分得安置平方,男方李某家如愿分到三套房子,加上男方李某原有的老房子置换的平方,男方家第四套房子等待安置。但因为是小产权房,已分到的三套房子登记在户主李某父亲名下。
婚后初始日子还过得去,但随着孩子的到来,家务事突增,加上双方教养孩子上的分歧,李某和王某家庭矛盾越来越严重。
2020年初女方王某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但因男方未出庭,对于共同财产法院未处理。
为了给自己和孩子争得一处安身之地,2021年初女方王某提起分家析产诉讼。
其实离婚前,女方王某试图和男方李某商量,俩人离婚,给她一套小房子,孩子她抚养,其余她都不要,她会尽量给孩子提供最好的生活和教育。但是男方王某不同意,他说离婚可以,你走人就行,房子是拆了我家老房子后,村里给我家的福利,而你是外来人,自然与你无关。况且三套房子都登记在我爹名下,我名下没房,怎么可能分给你房子?孩子呢,是个男孩儿,是我家的根,得归我,再说了养个孩子跟养个小狗小猫有啥区别,给点吃的就行,啥好的生活和教育,用不着。女方王某不甘心啊,她说,我在你们家呆了七八年,除了上班,伺候你吃喝,还得管孩子,要是孩子给你养,就怕孩子会变成留守儿童,而村里分的房子有我和孩子的平方,凭什么你说没我的份啊?但男方没得商量,女方无奈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之前,我们去村委和街办调取拆迁安置政策、房屋拆迁协议、拆迁补偿发放、安置房屋户型及面积等证据,证明按照拆迁政策,拆迁房以家庭户为单位进行安置,男方家现分到三套房,房子登记在户主名下,另有一套房等安置,女方王某和儿子小王分到的安置平方足够一套房子的面积。
开庭时尽管男方李某及其父母没有到场,但最终法院判决三套房子中的一套房子归女方和孩子所有,剩余平方待安置房分配完毕女方可再提起诉讼,另行分割。
律师提醒:关于一方婚前宅基地房屋的拆迁权益,离婚时另一方是否有权分割,法官会结合当地拆迁政策,按照拆迁权益构成,既考虑房屋权属又考虑拆迁户家庭成员,本着既尊重历史事实,又充分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