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沈中秋律师 时间:2024年03月04日 196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回顾】
2023年6月份,王先生和陈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陈女士将其位于杭州拱墅区的一套房子委托王先生代为出租,合同约定了租期、免租期、租金、违约责任等条款。合同签订后,陈女士从其他渠道得知王先生已经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怀疑其没有履行能力,故提出要求解除合同。但是王先生已经将房屋出租给租客,并与租客约定了搬家日期,陈女士的临时违约,给王先生带来了很大的麻烦。王先生多次向陈女士表达想代为出租,但陈女士一直辱骂王先生,并以房子已经出售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后王先生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律师点评】
这个案子其实案情比较清晰,原告证据也比较充分,只是因为原告本身涉及多起案件,并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导致法官在判决时挣扎犹豫。后经跟法官多次沟通,最终取得了胜诉判决。
【律师建议】
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十恶不赦的滔天罪犯,都能请律师为其辩护,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正当权益,任何人都无法剥夺。即便是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在面临自身合法权益受损的时候,也是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敢于抗争,才能赢得胜利,否则你就是任人宰割的鱼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