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观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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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专职律师执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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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贷款买的房怎么分割?

作者:张观祥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56次举报

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不同省市的司法实践对此有不同的规定,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张观祥律师,拥有多年的律师执业经历,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纠纷、合同纠纷领域。执业多年,承办了大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福州
  • 执业单位: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50120********2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