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信息
原告:周某,男,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成业,山西业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高某,男,汉族。
审理经过
原告周某与被告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某委托诉讼代理人罗成业、被告高某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周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货款42500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被告是“鞋圈”亚文化的爱好者,都在业余时间从事贩卖潮鞋的小生意。被告是三峡大学2019届学生,自称其买手有20人的团队,可以在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地代购潮鞋,邮寄到国内转卖。2019年4月24日,原告通过其他卖家分享的微信朋友圈二维码添加被告为好友。2019年5月15日,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订购一批潮鞋,双方在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法某某”签约,原告向被告支付宝账户支付了57652元,后因无货,被告将该笔货款全额退还给原告,原告由此建立了对被告的信任。2019年5月19日,原告再次通过微信向被告订购两批耐克牌运动鞋,加拿大代购nike限量版aj1倒钩高帮球鞋7双,单价5750/双,总价40250元,英国代购nike限量版aj1倒钩高帮球鞋1双,单价6200元/双,被告承诺31天左右到货。当日,原告扫描被告提供的二维码,向被告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号付款两笔40250元、6200元,合计46250元。之后,被告一直没有按照约定发货并提供物流信息,原告反复催要无果,要求退款,被告仅微信转账退还1750元,用其他物品抵账2000元。原告从了解被告的其他鞋圈买家处得知,被告收取多人货款后没有发货,多名买家联系其父亲,被告给部分买家退款。无奈之下,原告只得具状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如所请,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裁判结果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高某共返还原告周某购鞋款15000元,于2020年9月4日返还原告5000元,于2020年12月底前返还原告10000元。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431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周某负担。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罗成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