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利得到所主张的离婚损害赔偿,当事人需要准备以下证据,以防空口无凭,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1)过错方自认以上行为的文字记录、口头陈述,如家暴后的悔过书;
(2)村(居)委会、公安机关、婚姻登记机关关于过错方与他人同居、重婚的证明、家庭暴力接处警记录、伤检介绍信,公安机关的笔录、告诫书;
(3)医院出具的受害方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证明书伤情鉴定书;
(4)妇联、村(居)委会接受投诉、进行调解的证据;
(5)能证明过错事实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如录音录像、照片、邻居或目击亲属(特别是过错方亲属)的陈述,还有毁坏的物品或者这些物品的照片;
(6)司法机关生效判决:重婚、虐待、遗弃都涉嫌犯罪,和军人配偶同居也是犯罪,如果过错方已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且判决确定,此判决可用于支持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不过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通常不高,又要提交上述的各种证据,实际案例中去申请这个赔偿的人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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