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报告】被执行人死亡追加遗产管理人为被执行人时如何表述诉讼请求?
杨光辉15564418870
总结:
1、追加被告****为原告***与第三人***执行一案(案号:……)的被执行人;
2、被告***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检索平台:把手案例lawsdata.com
生成日期:2020.12.23
搜索条件:文本(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模糊度:0) x 文本(裁判结果):追加(模糊度:0)
检索结果:共检索到裁判文书4份,符合条件裁判文书2份
案例摘要
案由: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案号:(2019)川0113民初3840号
审理法院: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追加巫某、肖某1、肖某2为(2019)川0113执1158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巫某在354953.11元范围内对成都瑞锦达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偿赔偿责任,肖某1、肖某2在继承肖文辉遗产范围内并各以354953.11元为限对成都瑞锦达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由:执行异议之诉
案号:(2019)冀0404民初116号
审理法院: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追加被告杜希望、黄艳霞、赵芳芳、田艮爱为原告郭聚兴与第三人鑫榕(邯郸)煤炭工业有限公司执行一案(案号:(2017)冀0404执10-2号)的被执行人。被告赵芳芳、田艮爱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