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云南多彩贵州,云南的邻居贵州多奇山丽水,风土文化多姿奇彩。同时还是出入滇之要塞。公路纵横交织,高速公路里程更是首屈一指。引无数驴友“竞折腰”。
又临双节,出行的人们都在蠢蠢欲动。
但是自驾贵州之前我们得做足功课,查清爱车保险是否足额,同时是否临近保险期间届满之时。因为贵州全域之内关于爱车保险的使用与赔付有着不一样玩法。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的赔付规则就是我们应该仔细琢磨和识别的重点环节。
贵州全域范围内交通事故在交强险限额内实施交强险不分责不分项赔付。
众所周知交强险赔付规则是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有责任就不区分主次大小)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方的交强险承保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金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同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可计算纳入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项可纳入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但贵州全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在司法程序上均是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不论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保险公司均负有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向受害第三者直接赔付的法定义务),不分责任不分赔偿项满额122000先行赔付,不足部分再由责任人按照责任比例赔付。或者由各自机动车投保的保险赔付。
如此一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若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驾驶人)无责且发生受害人损失超过122000元时,驾驶人(交强险投保义务人)依旧要为无责任交通事故支付122000元人民币的赔偿。而非无责任时的死亡伤残赔偿金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因此在爱车进入贵州全域或者踏入贵州界前务必实现自查爱车保险投保情况,并足额投保。确保一切所投保险期间能够完美覆盖您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