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向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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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要求被告返还全部彩礼,在律师介入下成功减半

发布者:程向玲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030人看过 举报

2021-11-16

律师观点分析

原被告通过网络相识后,在双方亲属见证下举行了订婚仪式,原告按照被告习俗,用其父的账号向被告支付彩礼111800元,后双方性格不合分手。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支付的彩礼111800元。

因此被告委托山东骏博律师事务所程向玲律师进行当庭答辩。


原被告双发恋爱同居期间收受乙方给付的较大数额的财产,应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条件不成就或者条件消失,双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该财务。

本案中,被告在与原告恋爱同居期间接受了原告父亲111800元的转款,但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已恋爱同居近一年的时间。

在原被告恋爱同居期间,因双方无其他固定收入来源,各项生活开支主要依靠被告接受的该款项,被告将该款项转至支付宝或者微信用于双发消费,原告亦接受了被告转的部分款项。

作为接受财务的一方,在婚约解除时应当将财务予以返还,考虑到原被告同居生活实践较长,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无其他固定收入来源,双反现已解除同居关系,原告亦存在一定过错。

鉴于公平原则,法院酌情确定被告返还二分之一。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111800的50%,即55900元。

程向玲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山东骏博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继承及刑事辩护、人身损害、债权债务、知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潍坊
  • 执业单位:山东骏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720********3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工程建筑、债权债务、知识产权
山东骏博律师事务所
1370720********39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工程建筑、债权债务、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