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况
两家企业长期开展化工产品购销合作,双方签订多份《工业品买卖合同》,明确了供货、验收以及付款规则。供货方依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供货义务,货物也经对方验收合格,但采购方迟迟未结清货款。经多次催收无果后,供货方为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我方作为采购方的代理律师参与案件处理,最终在法院主持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二、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全部货款,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自最后一笔货款到期次日起计算逾期利息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三、办案思路与调解工作
接受委托后,代理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全部买卖合同、送货单、验收单据、对账记录以及往来沟通凭证,厘清交易全貌与欠款明细,结合企业经营现状制定应诉及调解方案:
1.核对账目明细:逐一核对每笔交易的供货数量、金额、付款节点,确认欠款总额、逾期时长,梳理案件基础事实,固定核心证据。
2.研判法律风险:结合《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我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评估判决后企业需承担的利息、诉讼、保全等额外成本。
3.沟通协商方案:考虑到诉讼会对企业经营、现金流造成持续影响,积极与原告方、承办法官沟通,坦诚说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争取对方谅解。围绕总欠款、利息、各项损失以及付款节奏展开多轮协商。
4.敲定完整协议:综合双方诉求,确定包含总欠款、利息、保全费、诉责险在内的全部应付金额,敲定具体付款时间与方式,形成具备法律效力的调解条款,一次性化解全部纠纷。
四、案件处理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
1.双方共同确认,被告需支付货款、利息、保全费、诉责险损失等各项款项合计1493218 元;
2.双方约定了具体付款时间,被告按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3.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本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既化解了双方的商事矛盾,也为企业争取了合理的付款周期,降低了诉讼带来的不利影响。
五、律师简介
程向玲律师长期专注买卖合同纠纷、商事欠款纠纷、企业合同争议、民事诉讼与商事调解等法律业务,擅长处理工业品、化工等各类货品买卖欠款案件,精通合同条款解读、账目核对、违约责任认定以及涉企纠纷调解工作。办案经验丰富,善于结合企业经营实际平衡双方利益,高效化解商事矛盾,已成功代理多起企业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助力企业减少诉讼损失、维护正常经营秩序。
程向玲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