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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转租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者:许晓燕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2日|分类:合同纠纷 |454人看过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昆山太仓许晓燕律师 18915762832)

        现在的房价不仅让人感叹买不起房,更是连租房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对于在城市中暂无不动产的“漂”族来说,与他人合租就成为方便实惠的首选,随之而来的合同风险也大大加大。我们既然不能把风险控制依附于二房东的人品上,就需要了解几个最重要的风险点,尽可能的降低被骗的可能。下面就随同许晓燕律师18915762832一起来看看吧。

1签订合同前应注意事项: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

2)查看原租赁合同原件,核实原租赁合同上二房东是否为租赁主体、合同上是否有限制转租的约定、原合同租赁期限到什么时候终止;

  (3)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2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事项:  

1)合同中应明确租赁期限(注意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约定的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2)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3)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例如因原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导致次承租人必须提前搬离的,次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5)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3、其他应注意事项:   

3、其他应注意事项:

1)缴纳租金和押金时应向二房东要求提供收据;

2)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以上是关于签订房屋转租合同要注意的一些事项,不管怎样转租合同是指在合同生效期内,甲方(出租方)和乙方(租用方)中还维系着合同关系。但乙方因为其合同未到期,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或不想继续使用甲方的事物,在此情况乙方按原来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再与丙方依据原来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进行合同的接续,这种情况属于转租合同。许晓燕律师18915762832提醒,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以免后续发生纠纷时不利维权。

     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许晓燕律师1891576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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