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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熙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资质:3151000**********
执业机构:四川熙然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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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四川熙然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5日|分类:股权纠纷 |324人看过
股东出资不到位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但其享有股东权利的前提是承担股东义务。违反出资义务,也就不应享有股东的相应权利,这亦是民法中权利与义务统一、利益与风险一致原则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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