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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XX公司与云南X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陈夏露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21日 18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云南XX公司诉被告云南X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7日立案,原告云南XX公司于2020年5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云南XX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云南XX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8元,由原告云南XX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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