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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进出口外贸合同纠纷应当去哪个法院起诉?

2018年09月10日 | 发布者:张颜 | 点击:2742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随着我国在全球经济体系中地位的提升,我国企业的进出口贸易量也在逐年增加,然而我们的对外贸易企业是否已经准备好面对国际贸易中的风险?当发生延迟交货,甚至违约拒绝履行合同的时候,国内企业该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且听颜律


随着我国在全球经济体系中地位的提升,我国企业的进出口贸易量也在逐年增加,然而我们的对外贸易企业是否已经准备好面对国际贸易中的风险?当发生延迟交货,甚至违约拒绝履行合同的时候,国内企业该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且听颜律娓娓道来。

(一)进出口外贸合同发生纠纷,国内企业去哪里起诉?

  一、有约定看约定

  合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自愿缔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欧美的普通法系都很尊重当事人之间的契约精神,承认其合法的自主约定。所以,如果当事人在外贸合同中选择了起诉的法院,那么就应当遵守协议约定的管辖地。

  二、没有约定,看准据法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管辖法院,则需要根据与合同具有最密切关系的一国之法律选择法定管辖地。就我国而言,可以选择的法院有:

  1、合同签订地

  当事人签订合同书的,则最后签署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未订立合同书的,如通过电邮、传真等方式订约的,则依照有关要约和承诺的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2、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诉讼标的物所在地

  诉讼标的物一般是指买卖的货物,常见的情形是中国企业进口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则可以在货物存放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欠款纠纷,则该规则无法适用。

  4、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

  如果中国企业能发现外国企业在中国的财产,则可向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申请对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5、代表机构住所地

  实践中,能在中国设立代表处的外国企业往往是大企业,这种情况并不多见。有的企业虽有代表常驻中国,但并不办理代表处登记,这样该规则也无法适用。

  6、被告所在地的外国法院

  一般来说,各国的民事诉讼法都规定被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故中国企业也可以到外国企业所在地法院起诉。

(二)一点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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