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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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问 第4期:刑事案件中,受害人为什么也需要聘请律师?

发布者:张颜律师|时间:2018年08月30日|分类:合同纠纷 |2159人看过


答:一般刑事案件中,受害人作为犯罪结果的直接作用者,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赋予其诉讼地位的同时也给予了其聘请律师的权利。

如果受害人自己不方便参与诉讼,或者自身能力不足以有效参与诉讼,这时候选择委托律师参与诉讼就非常必要了。

那么律师接受受害人委托后,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有哪些呢?

(一)介入诉讼

在受害人委托律师手续办理完,律师便可以从律师事务所开具法律文书,递交法院,确认其在案件中的诉讼代理人身份;

(二)了解案情

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可以向相关法院了解案情,通过查阅、摘抄、复印案卷材料来了解及公诉检察院的起诉内容,指控事实。并据此,向受害人核实信息,形成法律意见,代理思路。

(三)参与庭审、宣判、代领取法律文书

       受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与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具有同等诉讼权利,不仅可以举证、质证,申请重新鉴定、评估,也可以对于案件事实可以向被告人、被害人、证人发问,对案件的法律适用、定罪量刑发表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在开庭后代受害人领取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四)申请抗诉

在宣判后,若受害人对法院判决书内容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5日内申请检察院抗诉。检察院应在5日内决定是否抗诉。

     (五)一点心语

如果经常看我的律师随笔,就会明白,法律是真的不保护在权利上懒惰及沉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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