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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问第5期:不及时为员工办理离职证明要赔偿损失吗?

2018年07月09日 | 发布者:张颜 | 点击:580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答:不及时为员工办理离职证明需要赔偿损失。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0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答:不及时为员工办理离职证明需要赔偿损失。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0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并在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89条。

操作提示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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