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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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一问 第13期:发生物业合同纠纷后,去哪打官司?

发布者:张颜律师|时间:2018年07月05日|分类:房产纠纷 |621人看过

答:打官司的法院可以选择:

1、被告住所地法院

       因物业管理合同产生的合同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履行地

      物业管理合同因其合同服务内容依附于小区,故小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也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享有管辖权。

3、协议确定的受诉法院

      即物业管理合同中可以约定双方产生纠纷后需起诉的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注意

      物业管理纠纷虽是因不动产的管理引起的纠纷,但其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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