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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X诉韩XX、李XX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孔令春|时间:2020年07月22日|34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X诉被告韩XX、李XX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刘X于2015年12月18日以需要另行起诉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刘X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刘X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500元,予以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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