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春律师专职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9:00-21:59

  • 咨询热线:13897276789查看

  • 执业律所:青海长佳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区

刘X诉韩XX、李XX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孔令春|时间:2020年07月22日|27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X诉被告韩XX、李XX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刘X于2015年12月18日以需要另行起诉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刘X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刘X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500元,予以免交。
  • 全站访问量

    24851

  • 昨日访问量

    26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孔令春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