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春律师专职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9:00-21:59

  • 咨询热线:13897276789查看

  • 执业律所:青海长佳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区

王X与高XX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孔令春|时间:2020年07月22日|27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王X与被告高XX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1日立案。原告王X于2019年8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以证据不足为由自愿撤回起诉,其撤诉理由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王X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王X负担(已交纳)。
  • 全站访问量

    24816

  • 昨日访问量

    22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孔令春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