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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山东一女子被夫家虐待致死:别让沉默成为暴力的“保护伞”

作者:黄蓉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38次举报


导读

近日,“山东一女子被丈夫、公婆虐待致死”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因无法怀孕、夫家与娘家人矛盾纠纷等原因,山东德州女子方某洋长期被夫家人虐待,并在2019年1月31日被多次殴打致死。法院一审判决称,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预交赔偿金5万元,决定从轻处罚。公公张某林犯虐待罪,判刑三年。婆婆刘某英犯虐待罪,判刑二年二个月。丈夫张某犯虐待罪,判刑二年,缓刑三年。
判决下达后,方某洋家属认为量刑明显畸轻,向德州中院上诉后,德州中院裁定发回禹城法院重新审判。方某洋家属代理律师认为,三被告人虐待行为持续时间长、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影响恶劣,并且没有任何悔罪表现,应依法严惩。11月16日,方某洋的表哥谢树雷告诉记者,妹妹方某洋出嫁时160多斤,被殴打致死时,只有60多斤。“至今,对方也没有道歉。”



01
悲剧发生时,家暴才浮出水面



案件的是非曲折,有待相关法院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给予公允判决。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全国关注,不仅仅在于一审判决适用“虐待罪”引发量刑过轻的质疑,更在于受害人遭受的家庭暴力,刺痛公众的良知。从出嫁时160多斤被殴打致死时只有60多斤,在短短半年时间内遭受到丈夫和公婆多次殴打虐待,方某洋面对这样的长期虐待,却一直选择沉默。
最新数据调查显示: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经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丈夫殴打,有70%的施暴者不仅打妻子,还打孩子。而全国妇联的调查却表明:一个受害人她会在遭受到3—5次家暴后才会出来报警。而且涉及到家庭暴力的时候受害者报警情况居然只有9.5%,没有报警的达到90.5%。不仅如此,根据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在我国,22.9%的女性和19.9%的男性曾遭受家暴。

02
那么为何如此多的家暴受害
者选择沉默呢?



一方面,传统观念里,家暴是一件家务事且难以启齿。在家庭中受到伤害不敢说,怕被别人笑话——在许多落后地区,这种思想依旧根深蒂固,“最好不要打官司”是很多人在处理矛盾时的信条,法律依然是人们不愿触及的东西。当人情世故在社会大环境中占据上风,婚姻双方的暴力事件只因发生在“家”中而不被重视。总是被限定于“床头吵架床尾和”,总是用“宁拆一座庙,不毁一门亲”一语带过,直至暴力酿成悲剧,最后只能是唏嘘感叹。
另一方面,一个遭受家暴的女性,想要逃离环境可能会遇到这些困难:她们可能受到威胁“敢报警我就杀死你”、“如果敢逃走就伤害你的孩子\父母”;她可能遭遇囚禁,人生自由遭到控制;她可能受到经济控制,离开家庭后难以生存;她可能也得不到家人的理解与支持;即使她使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还可能面临举证难........

让沉默的受暴者敢于对家暴说“



家暴并非“家务事”!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非法拘禁、侮辱、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遗弃等刑事犯罪。
为反对家暴,法律也并没有沉默。数据显示,从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始实施到2018年6月底,全国法院共发出3563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使受害人免遭家庭暴力的威胁。但是当前却依然存在大家对于家暴和防治家暴相关知识还存在认识不足的问题。
家暴并不是一个家的事情,而是一个社会的事情,更是我们每个人的事情。如何让沉默的受害者敢于发声,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首先,一方面要强化反家庭暴力宣传,营造反家庭暴力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对防止家暴的法律知识普及。

让每一个人牢记家暴发生的可能只有“零”和“一万次”,需要我们对受害者少一些指责,多一些理解和鼓励。另一方面要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的庇护所制度。反家暴法规定了对受害人的紧急庇护制度,针对现有庇护所运作情况,应着重加大经费、人员投入,通过培育、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中介组织,为女性提供法律、医疗、心理咨询等方面的综合性专业援助,重点加大农村地区庇护所建设力度。



其次,要进一步细化责任,解决家暴案件取证难。

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应当对家暴事件积极劝阻调解并积极报案,医疗机构应当做好治疗记录,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处理家暴事件并调查取证,相关部门处理问题时及时有效,让法律的红线成为捍卫家庭幸福的底线。这些规定有助于解决当前家暴发现难、处置难、取证难的问题,对此,应当明确负有法定职责的机构和个人不依法履行职责应承担的责任,通过责任细化将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最后,执法者进一步加强反家暴法可操作性。

营造对于反家庭暴力的防护网,对于受暴者能够起到安全的兜底作用。


面对家暴我们个人可以做什么!
我们可以做很多事,比如对身边随处可见的性别歧视予以反击,在目击暴力时勇敢制止,或者通过公众倡导推广反家暴理念。你能做的比想象中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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