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快递伤不起
快递的繁荣得力于网上购物的兴起,我们可以在家里轻点鼠标或一个电话快递员就把包裹交到你手上或把你要寄走的包裹取走,真正是方便快捷到家,而且快递费也不贵。但快递的骤然繁荣和扩张也必然伴随着林林总总的矛盾和漏洞。我们如果碰到此类纠纷该如何处理?一般情况如果快递外包装就破损污秽,我们是可以不签收的,不签收的快递,在淘宝上买家的钱就不会打到卖家帐上,这样责任和费用的问题就是卖家去和快递沟通处理。毕竟卖家比买家处于优势,他们有专业的工作人员,比我们普通消费者更专业更强势。现在卖家为了留住回头客也会主动处理货物丢失和破损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快递都没有什么问题,快递员都是通过手机和我们联系,联系不上还可通过快递公司的网站查询运单号和运送情况。比较常见的是野蛮分拣问题,包裹内容物破损,这时索求赔偿和赔偿的金额问题消费者就很无奈了。快递单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变“霸王条款”的事并不鲜见。包裹破损丢失,未保价的快递,快递公司只愿意赔偿快递费或者快递费的几倍。很显然,一般情况商品的价格肯定高于快递费,按快递费来赔偿对消费者就非常不公平。不过还好,再损失也就是钱的问题,不怕麻烦的人也可以到法院去告快递公司,怕麻烦的人就自认倒霉算啦。
但如果我们遇到的不只是财物的损失,而是生命的危险,你还可能说算了吗?!如果我说有人因为收个快递而丧了命,你可能打死都不信。上次说的案例各种交通事故致死致重伤,都很寻常,车祸猛于虎嘛!大家都知道的。至于收个快递就死了,我也不信。
虽然我们都不相信,但还真的就发生了。2013年11月一个极其平常的一天,对于山东东营广饶县某镇居民马友亮(化名)来说是不同寻常的一天:这个爱家的男人收了个快递,快递是他为女儿生日网购的一双小皮鞋。收到快递的一刻就是他人生悲剧的开始,也直接导致了他人生的结束。女儿的生日就在2天后,鞋子是4天前在网上买的,听说网购的鞋子到了,马友亮禁不住一阵喜悦。但一拿到装鞋的快递,他的眼前就如飘过一片乌云,快递的外包装上一大块湿湿的如汽油样的东西,还发出难闻的气味。马友亮一阵反胃,直想吐。由于包装袋已有裂口,马友亮赶紧打开包装袋看女儿的皮鞋有没有污染,新鞋弄脏了女儿的生日就没法穿了。很不幸,鞋子上也有污迹,马友亮就想用湿抹布擦擦干净,但试了几次还是没什么效果。期间马某还与淘宝店家进行了联系,店家说气味大晾晾就好了,不能接受也可以退货。女儿试了鞋大小合适,马某叫她不要穿,说这鞋味太大,我们不要了。孩子不懂事,有点不舍得,但父亲叫她不要她也就算了。老婆回来了,马友亮把鞋子的事一说,老婆以为只是一般的气味,说“新鞋子都会有些的,放放就好了。”马友亮就把鞋子晾在窗台上。老婆做好了饭,两人都没有胃口,特别是马友亮,他一口也不想吃,肚子痛得厉害就去床上躺下,但人还是难受。12点多马友亮进了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近3个小时的抢救未见效果,医院称分析不出病情原因。下午3点多,马某转入滨州医院附属医院,当天就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出示诊断死因为有毒化学液体氟乙酸甲酯中毒。马友亮从收到快递到他中毒身亡,未超过一天的时间。在抢救马某时马某之妻也出现了呕吐、腹痛的症状,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事后才知这次事件共造成1人死亡9人中毒,其中有5人是快递公司的分拣员。
先后收治过马某的两家医院没有责任,因为他们从症状也没有办法判断出是什么引起的中毒。不知道中的是什么毒就很难对症解毒治疗,只能进行一般性的抢救。入院时病人意识还比较清楚,主要症状为头晕、恶心、腹痛、面部苍白。马某说了是收到网购的鞋子后才身体不适的,但都没有想到会是快递惹的祸!马某病情发展很快,10来分钟后就全身抽搐,医生向家属询问过是否有癫痫病史,家人说没有。医生又考虑会不会是食物中毒。正准备打针的时候,病人开始全身抽搐。医院随即对其进行镇定治疗和面罩吸氧等常规治疗,病人并不见好转。在病人接受治疗的过程中,病人的妻子也赶到了医院。没过多久,病人的心电监护显示血压饱和度开始下降,医院迅速组织专家会诊,初步诊断为脑神经出现问题和肺部中毒,“诱因可能就是闻了闻鞋子。”直到下午3点多,病人仍不见好转,病人家属要求转院至滨州某医院。考虑到病人的特殊情况,院方同意病人转院。晚上11点多马某就去世了。死者曾向卖家留言:“我们全家中毒了”
调查过程曲折复杂,管理部门,公安、快递总部都介入了调查,真相最终总算水落石出。某化工企业人员要求某快递公司快递员快递一些化学药品,快递员问了下是否有毒,被告知说无毒,就当成普通物品与其他快递一起运送,途中也许是挤压,是许是分拣碰撞,反正是包装破碎,有毒危险物渗出,污染了附近的货物,很不幸,马某为女儿买的鞋子就在其中,而且应该是重度污染了,而马某收到快件后低头擦拭,吸入了过量的氟乙酸甲酯有毒物,悲剧就发生了。
“夺命快递”看似一场意外,实则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快递业的不规范就是元凶。马某的死从致害人来说有邮寄有毒危险物品的某制药企业,具体责任人为了图方便和节省运费,把违禁品当成普通货物邮寄,并谎称“无毒”,快递员不执行相关规定,未进行验视,接收了不该接收的化学有毒物品。(有毒化学品应找有运送危险物品资质的公司运送)马某中毒后本来也不一定就会死,快递公司在后续应急补救措施上也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首先快递公司在得知快件被污染之后并不是马上封存所有的快件,从源头上查清事故原因,而是只隔离了一部分快件,其他同批次快件仍然正常发出了。在中毒事件发生后,快递公司并没有发布通告或及时与可能的中毒人员及医院取得联系,告之污染毒物的名称种类,为医院抢救解毒提供条件。
这些“应该”对死者来说都没有办法回转了。对快递公司的行政处罚以及快递公司的整顿我这里就不说了。死者家属可以要求民事赔偿,被告显然是违规邮寄有毒化学品的某制药企业和与此事故直接联系的某快递公司,他们两者共同侵害了马某的生命健康权。嘘嘘之后,我们只是祈望这样的意外不要再度发生,否则老百姓在普通的日子里都要“步步惊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