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购房资质,为了实现买房的目的,选择找人即借名人代持所购房屋规避限购政策。那么就会出现两个合同:1、借名人与出名人之间的合同。2、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的合同。
关于借名买房合同效力:在实际购房人不具有购房资格的前提下,借名购房后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确属为了规避限购政策而签订的合同,但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不损害国家、他人或公共利益,目的也不属于非法,亦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使购买案涉房屋的行为违反了有关地方政府关于商品房限购文件的规定,由于上述文件并非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借名买房的合同关系也不因此而无效,而应当认定有效
关于借名买房合同能否履行
1、在诉讼时借名人已符合限购政策,可以继续履行借名买房合同。
2、在诉讼时借名人仍不符合限购政策,买受人违反住房限购政策,应认定借名买房合同的履行存在现实阻碍,合同在事实上不能履行,买受人、出卖人、出名人均可主张解除借名买房合同。-----如在借名人不符合限购政策的情况下,其自身通过合同履行取得涉诉房屋的所有权,那么该规避住房限购政策的行为会严重扰乱和冲击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严重影响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