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成贵律师
龚成贵律师
云南-昆明执业10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法院判赔2.5万元,并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执行

发布者:龚成贵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095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案情:

2013年9月17日,邓某在云南师范大学食堂门口因张贴海报与李某发生争吵,继而双方互相殴打对方,李某使用U型锁将邓某头部砸伤,邓某受伤后被送往昆明延安医院进行治疗,住院治疗8天后出院,出院诊断:闭合性颅脑外伤,左侧颞骨凹陷性骨折,则测颞部头皮挫伤,颈部软组织挫伤。住院共花费医疗费1万余元,经云南某鉴定中心鉴定,邓某此次损伤伤情为轻伤。

律师介入:

邓某找到本律师,希望能够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本律师经过查阅卷宗和分析案情后认为,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是无疑的,本律师也协助双方协商处理本案,希望在李某对邓某赔偿相关损失后,既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李某始终是“铁公鸡一毛不拔”,无奈之下,只好将本案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

2014年12月10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李某也委托相关律师进行辩护,审理过程中,李某律师一直坚持无罪辩护,并提出李某构成正当防卫的辩护观点,而本律师在主张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同时,并造成邓某相应经济损失共计3万元,法院在经过审理并经合议庭合议后,判决李某赔偿邓某经济损失2.5万元,并判决李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法院判决后,邓某、李某未上诉,本案判决现已生效。

律师说法:

故意伤害罪是社会常发犯罪形态,因为在人们的交往过程中,难免遇见自己看不惯的事件,如果没办法好好控制自己的情绪,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甚至造成一方死亡的可能也很大,本案只造成邓某轻伤,对双方都是万幸之事。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造成他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是最严厉的惩罚措施,不管是实刑还是缓刑,被告人始终都背负着犯罪的包袱,甚至影响几代人,在此建议大家在社会生活中多多忍让,遇事可报警处理,共建和谐美好法治社会。

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案情:

2013年9月17日,邓某在云南师范大学食堂门口因张贴海报与李某发生争吵,继而双方互相殴打对方,李某使用U型锁将邓某头部砸伤,邓某受伤后被送往昆明延安医院进行治疗,住院治疗8天后出院,出院诊断:闭合性颅脑外伤,左侧颞骨凹陷性骨折,则测颞部头皮挫伤,颈部软组织挫伤。住院共花费医疗费1万余元,经云南某鉴定中心鉴定,邓某此次损伤伤情为轻伤。

律师介入:

邓某找到本律师,希望能够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本律师经过查阅卷宗和分析案情后认为,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是无疑的,本律师也协助双方协商处理本案,希望在李某对邓某赔偿相关损失后,既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李某始终是“铁公鸡一毛不拔”,无奈之下,只好将本案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

2014年12月10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李某也委托相关律师进行辩护,审理过程中,李某律师一直坚持无罪辩护,并提出李某构成正当防卫的辩护观点,而本律师在主张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同时,并造成邓某相应经济损失共计3万元,法院在经过审理并经合议庭合议后,判决李某赔偿邓某经济损失2.5万元,并判决李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法院判决后,邓某、李某未上诉,本案判决现已生效。

律师说法:

故意伤害罪是社会常发犯罪形态,因为在人们的交往过程中,难免遇见自己看不惯的事件,如果没办法好好控制自己的情绪,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甚至造成一方死亡的可能也很大,本案只造成邓某轻伤,对双方都是万幸之事。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造成他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是最严厉的惩罚措施,不管是实刑还是缓刑,被告人始终都背负着犯罪的包袱,甚至影响几代人,在此建议大家在社会生活中多多忍让,遇事可报警处理,共建和谐美好法治社会。

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龚成贵律师,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医事医药法律服务中心执行主任,擅长处理劳动工伤、医疗损害、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的赔...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昆明
  • 执业单位: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30120********36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