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17年3月,Z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无忧一生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20万元,保险期间终身,交费年限20年。此后,Z每年都按时交费,直到2021年3月,因受疫情影响,Z断交了保费,但是在当年的10月份,Z补交上了保费。
2021年10月,Z在医院检查发现肺结节,2022年4月,Z再次肺结节复查,医生诊断考虑高危结节,2022年7月,Z不幸确诊为肺癌。
保险拒赔
不幸患疾后,Z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却认为,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对于长期交费的保险合同,若投保人超过约定交费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重新交费合同复效后,Z应当重新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Z并未如实告知2021年10月的结节,保险公司针对本次Z的保险事故拒绝理赔。
委托泽良
就在Z心灰意冷之际,Z在网上看到泽良保险法团队的胜诉案例文章,心中重新燃起希望,Z通过视频连线了泽良保险法团队黄思君主任,短短十几分钟的视频交流中,Z感受到了黄思君主任的专业能力,同时,也了解到泽良保险法团队的「全国保险快速谈判」业务。
Z当即决定委托黄思君主任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在接受委托后,黄思君主任深入分析了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全面分析投保过程、履行过程、法律规定等,快速制定了谈判策略,并立即与保险公司理赔经理取得联系,展开案件谈判。
首先,黄思君主任从保险法以及保险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指出保险公司拒赔理由的不合理性,针对拒赔理由,有理有据的进行反驳。
其次,检索了大量的司法观点、专家观点以及全国范围内多个法院的有利案例予以论证保险公司拒赔并无法律依据,并表明了本案若诉讼,保险公司基本会败诉。
最后,通过向保险公司的分公司、省公司、总公司各个层级施压,督促保险公司依法理赔,而不是随意无理拒赔。
谈判结果
经过黄思君主任强有力的论证,面对黄思君主任专业的谈判能力下,保险公司的态度逐渐松软,最终,经保险总公司审核,保险公司主动按保险金额20万元全额理赔。
本案从被保险拒赔0元,到拿到全额保险金20万,黄思君主任仅仅用时30天,展现出了强大的谈判能力,当事人Z在拿到保险金后,对泽良保险法团队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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