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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险案析丨罹患肺部恶性肿瘤,保险以“未如实告知病史”拒赔,泽良律师据理力争,全额胜诉!

作者:黄思君律师时间:2024年10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5次举报

案件背景

2023年,郑大哥的儿子在互联网上为其购买了医疗保险和重疾险。同年,郑大哥突感不适前往医院就诊,不幸被确诊为肺部恶性肿瘤。当郑大哥得知病情后,庆幸儿子给自己购买了保险,因此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保险拒赔

然而,保险在调查后,以郑大哥在2019曾被确诊患有慢性支气管炎,但其儿子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理赔。
其主要理由如下:

1、投保人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郑大哥在2019年前往医院门诊就诊,被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期,却在投保健康问询环节当中未提及任何疾病,违反了健康告知义务。

2、郑大哥的儿子应当了解其父亲的患病情况,即在投保时已经知道被保险人存在既往病史。因投保人故意隐瞒慢性支气管炎的事实而完成投保,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委托泽良

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郑大哥既气愤又无助,他知道自己一个人无法对抗保险公司及其背后的专业团队。因此郑大哥开始寻求法律援助,决定寻找专业人士捍卫自己的权益。

在郑大哥求助后,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的黄思君主任为其提供了法律咨询,帮助他梳理案件的事实、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和应对思路。在黄思君主任的详细且专业的解答下,郑大哥及其家属认识到保险公司的拒赔依据并非无懈可击,自己仍有胜诉的可能。于是郑大哥决定委托黄思君主任代理此案,全力争取保险金。
接受委托后,黄思君主任拿到案件材料并迅速对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进行细致分析,同时庭前做了详细的准备工作,着重针对郑大哥的慢性支气管炎病史进行调查取证。发现保险公司仅有网页照片证明郑大哥的既往病史,根据既往检查报告和用药记录也无法证明郑大哥存在慢性气管炎的病史。
基于此,黄思君主任在庭审过程中,针对保险公司所提交的在案证据发表了精准、详细的质证意见,并逐一攻破了保险公司的拒赔逻辑。经过激烈的庭审,法院最终支持了黄思君主任的观点。法院认为,现无证据证明郑大哥在投保前有既往病史,其儿子作为投保人,在郑大哥未明确罹患慢性支气管炎的情况下,其不可能存在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全额支付郑大哥相应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最终结果

该保险拒赔案件以胜诉判决圆满落幕,保险金的给付不仅给郑大哥带来经济补偿,也为其在精神上带来了巨大的慰藉。这起案件证明,在面对专业的保险公司和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始终以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为客户争取权益,给每个客户都提供最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案件的成功审理,不仅体现司法坚决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也警示保险公司在理赔流程中应当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每一起理赔案件。同时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也要充分阅读和了解保险条款,遇到保险公司不合理拒赔时勇于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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