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21年11月,梁女士为自己的孩子购买了一份儿童重疾险,保险期限为30年。在次年的12月,梁女士的孩子不幸被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随后,梁女士向保险公司报案,希望能够获得保险金赔付,以用于治疗孩子的疾病。
梁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后,却收到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决定,同时保险公司还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要求,拒绝对孩子的疾病支付任何保险金。为了照顾小朋友,夫妻两人都停止工作许久,同时治疗费高昂,整个家庭也在不断对外支出,收支严重失衡,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无疑令梁女士家庭的经济情况雪上加霜。
不久之后,梁女士偶然看到了泽良保险法团队的信息,发现有很多保险拒赔的胜诉案例,于是立即联系了泽良保险法团队,希望能够借助专业帮助来争取应有的保险赔偿。
委托泽良
在收到梁女士的委托后,泽良保险法团队的黄思君主任立即展开行动,全面而细致地审视了保险公司的拒赔依据、梁女士孩子的既往身体情况、投保流程,同时深入分析了保险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以及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
黄思君主任迅速制定出针对此案的应诉思路,并撰写了相应的法律文书(庭审提纲、法律法规汇编、法律意见、案例分析报告等),为诉讼做好了充分准备。
保险抗辩
庭审中,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1、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存在不明发热情况,且血常规检查存在多项异常,因此存在未如实告知的情形,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对于白细胞指标超过12的,需要延期观察后才能做出是否承保的结论,即未如实告知事项足以影响决定是否承保。
2、被保险人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已依法行使解除权。
3、投保单载明的询问事项清晰,并经回访确认相关告知事项均由投保人本人确认。
全盘胜诉
庭审中黄思君主任区分了不同概念在医学上的界定,分析了小朋友既往材料中所体现的情形与健康告知事项是否匹配,同时就小朋友既往的材料结合事实情况作出了不同的解读。
根据证据规定、实体法规则、日常经验法则、行业规则等全面输出,经过激烈的质证过程与庭审辩论,法院最终全额支持了125万元保险金的诉求。让一个家庭在未来生涯中,有了更多的可能性,至少不需要为了治疗费用而过度纠结、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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