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20年12月,马女士为女儿购买了一份组合险(包括寿险、附加重疾险、附加豁免险),其中的豁免险约定若是投保人确诊重疾的,即豁免后续所有年限的保费。
2021年2月(等待期180天内),马女士在医院确诊甲状腺结节(高危类),2022年11月(等待期180天后)确诊甲状腺癌。随后,马女士向保险公司报案,希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获得豁免的权益(对应的豁免金额为212308.2元)。
保险拒赔
然而,在2023年1月28日,马女士却收到了一个让人沮丧的消息,保险公司拒绝了她的理赔请求。
保险公司拒赔理由:马女士属于180日内所患的疾病导致的重大疾病,不符合保险合同等待期的要求,也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的要求。
拒赔之后,马女士的业务员曾上门向马女士解释过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马女士也咨询了一些相应行业的人员,越了解越觉得案件没有争取的空间了,一度十分无助。
委托泽良
马女士已经尝试了所有自己能够做的努力,只能抱着尝试的心态求助专业团队,马女士找到了泽良保险法团队,在经过视频会见分析案件后,马女士感受到了高度的专业以及案件胜诉的希望,决定全权委托。
在接受马女士的委托后,黄思君主任对条款的合理性、有效性、行业规则、以及对马女士的病情细节以及治疗历程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审查,调查和研究了全国大量类似的拒赔案例。
全盘胜诉
最终,黄思君主任经过庭前的充分准备、庭审的充分较量、庭后的积极沟通,一审在南京秦淮区法院全胜,不仅豁免后续保费近二十万元,多缴纳的13408.2元保费一并支持退还!成功为马女士争取共212308.2元!
这一结果对于马女士来说,十分满意,不仅后续都无需继续缴纳保费,而且在整个过程中,马女士感叹自己都不需要操心或者费神,不管是立案、开庭、或是任何的文书以及沟通工作都是泽良团队全权处理,自己交付了信任,最终收获了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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