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15年,L先生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两全保险,基本保额10万元,保单还约定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的,按基本保险金额2倍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2024年2月1日,L先生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撞到路岩石后侧翻,事故造成L先生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结果为:L先生自己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保险拒赔
事故后,L先生家属料理后事时发现了该份保单,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不料保险公司却提出L先生驾驶的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而其没有驾驶证,因此根据保险条款约定,无证驾驶期间属于责任免除,于是向L先生的家属出具了拒赔通知书。
委托泽良
被保险公司拒赔之后,L先生家属几乎放弃索赔,偶然间L先生家属在网络平台上看到泽良保险拒赔事业部的成功案例,立即与泽良律所取得联系后预约了免费咨询,经过黄思君主任的专业分析,L先生家属重燃希望,决定将案件全权委托给黄思君主任处理。接受委托后,黄思君主任迅速介入案件,详尽梳理证据材料后,总结本案争议焦点并充分做好案件的庭审准备。
最终结果
庭审中,黄思君主任提出以下观点:
一是保险公司并未完成免责条款的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
二是对机动车的解释应作有利于普通大众的理解;
三是本案无证驾驶并非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最终在开完庭后不久,迫使保险公司从全额拒赔到八折调解。
对于案件的这个调解结果,L先生家属十分满意,对黄思君主任的专业和高效表示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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