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21年9月9日,刘大爷行走在路上不幸被一辆冲向人行道的摩托车撞上。事后交警认定,对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刘大爷被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但不幸的是,伤情严重,已经属于植物人状态,后半生都要在护理下度过。
并且截至目前,刘大爷的医疗费用自费部分就将近三十万元,后续的治疗费用、护理费也相当高昂。不过肇事方是摩托车司机,没有任何保险,支付能力也很低,意味着案件哪怕进入诉讼,只能拿到一份判决,大概率是拿不到钱的。
由于需要照顾刘大爷,刘女士已经有一段时间无法工作,而高昂的医疗费用让她的生活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刘女士想到了自己之前为了预防刘大爷患上重大疾病而投保的医疗险,保险限额为400万元。于是,刘女士急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然而,她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强硬拒绝。保险公司认为交警已认定事故的责任完全由对方承担,且对方已经同意承担责任。此外,医疗险属于财产险种,按照损失填平原则,不得进行双重赔付。
委托泽良
刘大爷的医药费压力每天都刺激着刘女士的神经,为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负担。然而,对于如何争取保险金这个问题,刘女士经过与保险的多次协商也毫无进展。
后来,她得知了泽良保险法团队的信息,并决定线上咨询。经过交谈后,她意识到案件有争取的空间,于是决定全权委托。
在接受委托后,泽良保险法团队黄思君主任考虑到刘女士的需求是迅速获得保险金,因此立即展开了理赔谈判的行动。
黄思君主任全面而细致地审视了保险公司的拒赔依据、投保流程、合同条款以及与此案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当前司法实践中的争议情况,迅速制定了针对此案的谈判思路,并撰写了法规汇编和大数据报告,为后续的谈判工作做好了准备。
极速谈判
黄思君主任先是晓之以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并未明确规定第三人侵权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无需赔偿。此外,根据《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刘大爷也有权获得保险金。而后,黄思君主任动之以情,向保险公司阐明道:
一个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医疗费已经持续在产生了,却要求家属先走完诉讼走完执行确定性拿不到钱了再赔付,是没有任何法定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依据了,再来是如果因为没有医疗费持续治疗而去世,谁又能承担责任呢?
黄思君主任对于保险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解释为保险公司的理赔提供了依据,而后续对保险公司的利益分析又精准踩到了保险公司的痛点。最终,保险公司通过分析利弊,决定同意赔偿目前产生的医疗费!泽良律师再一次以强悍专业成功维护当事人家属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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