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正律师 时间:2017年08月30日 121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基本案情
黄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陈某借款2万元,并出具借条,但并未书面约定利息。后黄某未能偿还借款,陈某诉来法院。
2、律师点评
(1)借条虽然没有约定利息,但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利息标准或者对方认可约定利息的,则法院会支持利息部分请求,否则法院不支持;
(2)超过月利率2%的,则法院不支持,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超过这个比例也就是俗称的“高利贷”的情况下,并不是整个利息部分不支持,或者虽然约定利息违法,在在2%以内的利息,法院还是会支持的。
3、建议
借款过程中,书面约定利息标准及计算时间,甚至可以约定如果不能安置偿还的违约责任,借款金额大时,采用转账等方式交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