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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发布者:沈明玥律师|时间:2019年06月25日|分类:合同范本 |592人看过举报

甲方名称: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从                  日起至                  日止。

2.   无固定期限:从                  日起。 

二、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具体从           日起至            日止。 

三、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界定以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乙方因个人原因导致各项用工手续不完备的;

2.   乙方在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的; 

3.   乙方患有精神病或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应该禁止工作的传染病,或者身体条件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

4.   乙方不能完成所担任岗位的工作指标或者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的;

5.   乙方在试用期内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

6.   乙方故意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等行为,或因故意行为对甲方造成利益损害的;

7.   乙方被行政拘留,或者追究民事、刑事责任,或者存在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的。

四、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用工之日与本合同起始日不一致的,劳动关系的成立日期以实际用工之日为准。

五、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从乙方的工资中按月扣除。每月扣除部分为乙方当月工资的20%。

六、乙方若因特殊原因(比如被国家机关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或试用期内出现长病假等情形)导致一段时间内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可选择暂停履行本合同。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                                 

三、乙方应履行甲方设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四、甲方可根据其经营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及其表现可对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做出调动,并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或绩效考核结果而相应地提高或降低乙方的报酬及福利待遇。

五、甲方在乙方出现不能胜任当前岗位工作、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情况下,可单方面对乙方的岗位进行变更。

六、甲方认为乙方已经不宜继续接触工作岗位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或者出于不相容岗位必须分离的原则,可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将接受甲方的决定。

七、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存在多处办公场所的,以本合同所记载的甲方住所为乙方的首选日常办公场所,或者由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指定乙方的日常办公场所。

八、乙方如期望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或者工作地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接到通知后办理后续手续。乙方未获甲方同意而拒不在原岗位工作的,按照旷工处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

一、乙方所在岗位执行  标准  工时制;具体执行细则以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为准。

二、甲方若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就乙方所从事岗位申报了综合工时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愿意接受并同意执行相应的调整。具体执行细则以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为准。

三、无论执行何种工时制度,乙方都将在工作时间内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甲方支付的劳动报酬。

二、乙方接受甲方实行薪随岗变、薪随级变、薪随档变和薪随绩变的薪酬管理原则。员工接受岗位变动、薪级薪档调整或者绩效考核结果的,视为同时接受相对应的薪酬变动。

三、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工资)为税前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在试用期期间为税前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四、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10  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五、乙方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病假等假期期间和加班加点费的计薪基数,以本合同约定的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准。

六、甲方可依据整体经营状况、内部薪资制度、乙方工作表现等因素决定是否向乙方发放绩效工资、奖金、补贴等浮动性报酬。

七、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

八、在出现乙方用于工资发放银行卡遗失或乙方对当月工资支付的相关输入性信息有异议或者甲方在计发报酬的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等情形时,甲方可以推迟发放劳动报酬。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和认同,不认为甲方的上述行为属于克扣、拖欠或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第五条      法定福利和自有福利

一、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同意且有义务配合甲方依法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乙方因个人需要向甲方申请在         (城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自愿按照缴纳地标准享受相关待遇。乙方充分理解并认可现行全国社保经办现实情况,同意甲方通过甲方公司或者甲方分支机构或者甲方关联公司或者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为办理此类事项。

三、甲方按照自身情况、意愿和标准所设置的自有福利,是否适用于乙方,以甲方实际的意思表示为准。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设备,建立健全业务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二、甲方确保乙方的工作环境满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有关政策规定。

三、甲方将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乙方愿意按照甲方相应的规章制度有序有度地申请和享受各类假期。

四、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监管规定、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秩序和劳动纪律,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三、乙方未能做到上述两点的,应接受甲方的纪律处罚,包括解除本合同的决定。

第八条      培训

一、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

二、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乙方订立《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没有订立培训协议的,按照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没有另行订立培训协议的,服务期即是本劳动合同的期限(续订除外)。

三、乙方参加培训的过程表现和评估结果可列入业绩考核和纪律表现的裁量范围。

第九条      保密约定和竞业限制

一、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掌握的所有信息,包括甲方业务、技术、客户往来、财务等方面,或与甲方有关联的其他企业信息,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方法,直接或间接地、有意或无意地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将按照甲方规章制度或双方另行签署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的有关规定处罚。乙方的泄密行为如涉及到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甲方有权选择决定是否要求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除非甲方书面说明乙方无需履行竞业限制的,乙方均应按照《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亦同时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第十条      乙方的保证

一、乙方保证已与原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且不存在竞业限制的情形。

二、乙方保证将及时向甲方递交办理招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手续的有效凭证。如因乙方延迟递交或者拒绝递交造成的任何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无法享受相关待遇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无条件承担。

三、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证明等均真实有效。乙方在招聘、入职和工作过程中,提供给甲方的任何信息存在虚假情形的,愿意接受甲方给予的纪律处分,包括适用相关法律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甲方有权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单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

三、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转正后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乙方须在本合同到期日前的一个月向甲方书面反馈续签意向。乙方逾期未反馈的,视为个人无续签本合同的意愿。乙方明确反馈不续签的,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明确反馈期望续签的,最终续签决定权在甲方。

五、在接到乙方提出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后,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单方决定乙方的最后工作日。

六、无论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都必须归还所有属于甲方的文件、设备和财产。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乙方均应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各类必要手续。

七、乙方不办理或者拖延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法律(诉讼)纠纷损害甲方利益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和说明

一、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愿意接受甲方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和约束。

二、乙方同意其身份证登记地址、本合同所登记户籍住址和现住地址以及其在本合同中所登记的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的任何一种,均可作为送达地址。乙方同意司法机关采取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乙方确认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乙方保证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拒不接收的,同样视为甲方已经履行告知义务。因乙方提供的地址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导致文书未能被乙方接收的,文书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三、不论什么原因引起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本合同明确约定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或者义务都不会受到影响。

四、如因一方违反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决议书之日起的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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