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涛律师
杨俊涛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275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山东-潍坊合伙人律师执业13年
执业年限13
18253657906

服务地区:山东

咨询我
09:00-21:59

在单位食堂吃晚饭时猝死,能否认定为工伤?

作者:杨俊涛律师时间:2021年04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74次举报
2021-04-06


在单位食堂吃晚饭时猝死,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关于该项中“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应当与本职工作有着紧密联系的结合,也不应随意扩大该工作的范围和幅度。

因此劳动者下班后如从事与本职工作紧密相连的预备性或收尾性的工作时,可符合上述条件。但结合事实来看,劳动者下班后到食堂洗手时并无异常,后续去拿起碗筷吃饭实质上已经中断了与本职工作之间的紧密联系条件,因劳动者亲属并未能提供劳动者晚饭之后有工作的可能,故在劳动者下午下班后在食堂吃饭时突发疾病不能归入“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的范畴。

因此,不能认定工伤。

依据:2020)赣07行终487号


杨俊涛律师,民革党员、民革青年联谊会副秘书长、潍坊诗词学会会员,具有十余年丰富的民商事、刑事法律服务经验,尤其擅长医疗纠...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潍坊
  • 执业单位:山东长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720********61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人身损害、行政诉讼
山东长远律师事务所
1370720********61 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人身损害、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