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款项封闭循环当天被转回出借人账户,认定借贷关系不存在
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将款项转至借款人账户,但在很短时间内该款项又经过“出借人→借款人→第三人→第四人→出借人”的封闭循环再次回到出借人账户,出借人又不能对此作出合理说明的,应认定借贷关系不成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申6120号
杨俊涛律师
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将款项转至借款人账户,但在很短时间内该款项又经过“出借人→借款人→第三人→第四人→出借人”的封闭循环再次回到出借人账户,出借人又不能对此作出合理说明的,应认定借贷关系不成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申6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