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家“远在千里”,遇纠纷上哪儿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害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消费者想要诉讼维权,只需要到网购商品收货地或者实际使用商品造成损害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即可。
杨俊涛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害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消费者想要诉讼维权,只需要到网购商品收货地或者实际使用商品造成损害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