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杰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8868832993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为什么要做财产保全担保?

作者:程杰律师时间:2021年08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67次举报

为何要做财产保全担保

  由于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有可能影响被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导致一定的损失,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申请人申请有误的,申请人应对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法院在申请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当于申请保全财产等值的经济担保,保证对财产保全不当的损失进行赔偿。

  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提供的保证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

  《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担保费怎么收

  1、如果仅保全10000元,保全费120元。具体是这样计算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基本相当。目前也有专门为此类保全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各法院与相对固定的担保公司有合作),只要担保公司向法院出具担保书,就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费用由担保公司收取,各地标准不一。

  财产保全担保标准

  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

  4、担保优惠

  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可给予20-40%的优惠。



程杰律师 已认证
  • 18868832993
  •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8年

  • 用户采纳

    89次 (优于98.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10次 (优于99.4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38907分 (优于99.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1小时内

  • 投稿文章

    577篇 (优于96.25%的律师)

版权所有:程杰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657132 昨日访问量:126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