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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外遇的证据怎么收集

作者:程杰律师时间:2020年05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50次举报

(一)固定易失证据


1、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2、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三)采集视听证据


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采集。


2、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四)采集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但是这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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