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本案中,小红和小黑在2023年经过法院调解离婚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孩子抚养权归小黑,2023年至2024年2月期间,孩子由小红抚养,24年2月后,孩子由小黑抚养。但是约定小黑抚养的时间到了,小黑一直不来接孩子,所以孩子依然一直随着小红生活,既如此,小红就跟小黑协商更换抚养权,但是小黑不同意拒绝变更抚养权。
办案经过
程杰律师接受委托后,虽说变更抚养权不容易,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结合小红这边的实际情况,准备了孩子一直跟随女方生活的证据,以及小红的收入证明,经济情况等来表明女方具有抚养能力,同时考虑到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所以也询问了孩子本身的意见,在做好充分准备后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成功变更了孩子抚养权,且男方每月需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
判决结果(选自判决书内容)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婚生子由原告小红抚养,被告小黑每月承担抚养费2000元,自本判决生效后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每半年结算一次,于当年的6月底前和12月底前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