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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家暴导致离婚 律师帮女方调解离婚成功

发布者:程杰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15日 4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中,Y女士和L先生结婚后发现,L先生家暴还出轨嫖娼,孩子出生后甚至还会殴打孩子,两人僵持多年,后面看到越来越恐惧的孩子,Y女士最终还是决定离婚。但是无奈无法与L先生达成协议离婚,所以Y女士找到了程杰律师。

程杰律师接受委托后,关注到孩子现状,马上就把双方财产情况梳理好并制定了后续的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帮当事人Y女士解决眼前麻烦。连续加班整理好相关资料、证据材料和财产清单,在调解阶段,程杰律师发挥自己市律协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能力,抓住男方L先生的痛点,最终调解成功,双方自愿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当事人Y女士,房子车子均分割完毕。

以下是调解书部分内容

浙江省杭州市某某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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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Y女士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杰,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L先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相律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委托杭州市余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Y女士与被告L先生自愿离婚;

二、婚生子由原告Y女士抚养,被告L先生无需支付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凭有效票据各半负担;

三、坐落于某地某室及车位(某某号)归原告Y女士所有,该房屋项下剩余贷款由原告Y女士承担,被告L先生需配合原告Y女士完成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四、原告Y女士支付被告L先生房屋折价款100000元,于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前付清;

五、坐落于某地某室的房屋及车位(某某号)归被告L先生所有,原告Y女士需配合被告L先生完成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六、原告Y女士与被告L先生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负担;

七、原告Y女士与被告L先生名下其他财产归各自享有;

八、原告Y女士与被告L先生就夫妻共同财产再无争议。

本案受理费6000元(已减免),由被告L先生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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