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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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

发布者:杨志敏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829人看过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所以人民检察院的接到公安机关的案件后,案件可以在检察院的时间为一个月或一个半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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