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早上被通知九点半开庭,结果时间到了,前面一个庭还在开。这是一个盗窃案件,公开开庭案件。于是,家属就跟在我后面进入审判庭旁听。
听着听着,突然旁边一个法警在问,你们不是这个案件的家属吧?不是这个案件的家属不能旁听,都出去。
在前面看护被告人的法警也走过来,说不是本案被告人的亲属不能旁听,全部退出大法庭。
我满脸惊讶,这是哪部法律规定,不是被告人的家属不能旁听公开开庭的案件?
法警走到我身边,要求我退庭,查看我的证件。我告诉他,这是公开开庭案件,允许旁听,只要满十八周岁,只要是正常人。
法警看了看我的执业证后,默默地走开了。
我被这一幕震惊了,公开开庭的案件,法警不让旁听的理由是“旁听人不是被告人的家属”。
法警应该是多次参加过公开开庭的,怎么不懂得公开开庭是允许旁听的呢?
我想起某个案件,长沙某法官在开庭时说,这里是法庭,不是讲法的地方。结果被辩护律师迟夙生给怼了回去。特尴尬!
也许,法警认为,让不让旁听,是他们说了算,不是法律说了算。
能不能旁听,法警说了不算,法警没有权力(权利)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