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涉嫌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找关系摆平。身边的亲戚朋友有没有谁当官?有没有谁跟办案机关熟悉?哪个关系对自己更有用呢?当事人被关在看守所,会不会被虐待,需不需要找熟悉的看守所管教干部照顾照顾?
在当事人眼里,关系远比法律重要。于是,很多捞人的司法捐客应运而生,其中不乏有法律界人士参与其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持续不减,打虎拍蝇不间断。特别是监察法实施之后,手中持有权力的人不敢再乱作为,就算想帮,也要在法律的框架下,毕竟,相比金钱上的诱惑,他们更珍惜自己头上的帽子和屁股上的座位。当事人虽然以为法律是可松可紧,但他们也会体谅权力不能滥用。所以,无论结果如何,他们认为关系一定能够帮上忙。
就这样,当事人花钱找关系,更多的时候,钱进入了黄牛的口袋里,关系顶多收了茶烟酒。当事人找关系的时候,首先是欠了人情债,其次是花了钱,再次有可能被坑了还要感谢。
如今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如火如荼进行,谁还敢顶风作案呢?就像2018年底某涉黑案当事人家属说的那样,他找了所有在政法界任职的亲戚,谁也不敢过问当事人的案件,更不要说帮忙捞人的事,搞不好自己被当成保护伞。
那些敢承诺捞人的,除了骗子,就是司法捐客。记得去年某个骗子被抓之后,家属找到我咨询,问我是否可以保证捞人,我说律师不能承诺办案结果。而且不了解案情,任何承诺都是诈骗。于是,家属找了一个承诺能捞人的,遇到了骗子,把骗来的钱给了捞人的骗子之后,人没捞出来。于是,到公安局控告,自称能捞人的骗子也被抓进去了。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这个自称能捞人的骗子进去后,家属也找到我。但是,很可惜的是,两个骗子的家属最终都没有委托我辩护。
那些承诺捞人的,很可能就是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