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献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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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主任律师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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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庭前会议

作者:曾献猛律师时间:2018年10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25次举报

    早上赶动车来晋江法院,一个抢劫罪案件开庭前会议。时间原本定的是9:30,没想到来到审判法庭,发现法庭门口竟然排坐着一群人,法庭里也有一群人。原来好几个醉驾案件,不是简易程序那种,中间还穿插着一个宣判的案件。我的案件在11点之前轮到了。关于辨认笔录的非法证据排除,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申请被当庭驳回,理由直截了当,辨认笔录虽然时间紧紧相连,但没有证据证明辨认没有单独进行。我认为,辨认笔录是否有单独进行,应当由公诉机关来举证,而不是由辩护人来举证,辩护人只需要提供线索。而证人出庭作证,是为了证实被告人是否有参与实施抢劫,与被告人当面对质的证据更有说服力。两个申请被驳回,我感觉我的辩护权在公权力面前,苍白无力。


    法官提出庭前会议要解决的第三个问题,我申请的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辨认笔录,案发时的现场勘查笔录,由于公诉人直接答复,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所以我撤回这方面的申请。没有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辨认,对于被告人是否构成抢劫罪,只有同案犯的指认,而同案犯的指认又在辨认环节存在问题,所以我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还是存在一些不足。


    庭前会议要解决的第四个问题,就是公诉机关如何举证。公诉人主张,按证据类别分组举证。我主张对于与定罪有关量刑有关的言词证据要逐一举证,逐一质证,不仅要对三性提出质证意见,我还要说明质证意见的理由。并对公诉人提交的证据类别指出,只有小部分证据没有异议,绝大多数证据存在异议,并要求逐一质证。同时,对于公诉机关当作证人证言使用的同案犯供述,我主张应当归类为被告人供述,而不是证人证言来举证。


    第五个问题,我要求看被告人的同步录音录像。法官予以许可,并约好下午过来仔细观看。我会见过被告人五六次了,我知道被告人的口供跟笔录相差无几,我要求看同步录音录像,目的是要看看,到底警察提审嫌疑人需要多长时间,到时要求当庭播放,然后指出辨认笔录的不合理之处。这样直接观看后,对于论证辨认笔录的不能作为定案根据更有画面感和说服力。


    很开心中午遇见了李鸣杰律师,感谢少林律师,创造这么一个机会让我和李律师再次聚在一起,共进午餐。午餐后,应李律师的邀请跟他一起喝茶,相互探讨律所经营,并再次向李律师请教醉驾案件的技巧。期待,有机会再次邀请李律师作客漳州刑事沙龙,分享他的办案体会。


    庭前会议,能解决什么问题呢?两个被驳回的问题开庭时我还是要好好提,那是有关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证据,又怎么能缴械投降呢?


    这次庭前会议,至少表明我的态度,对于有关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证据,不仅要求逐一质证,而且要求详细阐述质证意见的理由。


    这次庭前会议,并没有解决我想要的问题。但是,至少表明我的态度,让法院的判决,尽可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也期待着这样的庭审,能够网上直播。


    期待每一次这样的交锋,让我兴奋不已……


曾献猛律师,曾任漳州市龙文区第四届政协委员漳州市青年创业协会导师,2008年个人发起成立漳州第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从业十...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漳州
  • 执业单位:福建悦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50620********5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犯罪、经济犯罪、法律顾问、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