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与第三人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三人出轨被告,并多次给被告转款。被告的家人联系原告,原告才得知自己的丈夫出轨,并委托本律师代理提起诉讼,判决第三人对被告的赠与行为无效,被告向原告返还第三人赠与的财产。庭审中,原被告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同意向原告返还第三人赠与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协商一致,任一方无权单方处分。本案中,第三人在原告不知晓的情况下向被告转款,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第三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被告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因此,第三人对被告的赠与行为应被认定为无效,被告需向原告返还第三人赠与的财产。